法律是舆论的底线

发布者:卢进丽发布时间:2019-01-14浏览次数:380

什么是法制呢?《文子》中讲述到:“法者,天下之准绳也。”不言而喻,法律是社会稳定的基石,法律是规范人们行为的准则,同样也是舆论的底线。媒体被誉为“第四种权力”,公开性使其在现代社会发挥了极为重要的作用,有效地减少了违法行为。舆论的重要性可见一斑,但是媒体也是一把双刃剑,不恰当地利用媒体来传播一些言论,也会使社会不安宁。

举江歌案为例,12月20日,江歌案在日本一审结束,凶手陈世峰以故意杀人罪获有期徒刑20年。这个结果有点出乎我们中国人的预料,因为在我们的观念中,杀人偿命。还记得江歌母亲在网络上搜集400万人的签名,希望日本法庭能够判处陈世峰死刑,以命抵命。陈被判决的理由是蓄意杀人,行凶手段极其恶劣,完全没有反省,陈目的是杀刘,可以说是罪行昭昭了,为什么不判决死刑呢?其实,这个判决结果是在日本检方意料之中的,因为日本的法律对于死刑的判决特别审慎,有时候一年没有一个犯人被判处死刑。尽管中日法律观念存有差异,坏人得到严惩却是不变的信条。

因此我认为我们在怜悯江歌母亲和江歌的不幸遭遇时,也应该尊重日本的法律的权威。我还记得闹得沸沸扬扬的红黄蓝幼儿园事件,出于对幼童的同情对人性的认知,不少大V纷纷发文谴责性侵,甚至人民解放军都被抹黑;谴责虐童老师固然无错,可是事实被谣言掩盖,性侵更是子虚乌有。事情脉络需要我们一层一层地捋开,在事情还如迷雾一般朦胧的时候,舆论却替法庭做了审判官这不得不引起我们的反省。

有人也许会发问,既然公民享有言论自由权,为何有人会因为传播“红黄蓝”谣言而判刑呢?真的有那么严重吗?答案自然是肯定的。宪法第51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通过该条规定,宪法为公民基本权利的行使进行了必要的限制。比如,宪法赋予了公民的言论自由权,但是公民的言论一旦损害了国家的利益或者其他公民的权益,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由此可见,“法制”离我们并不遥远,就在我们身边。我们冷静与理智地看待社会的热点,并不意味着袖手旁观,并不意味着缺乏立场与观点;恰恰相反,这是一种负责任的态度,不仅是对自己负责更是对社会负责。某些正确的舆论可以为法律提供借鉴,但是一旦超越了限度,阻碍了法制,便失去了本身的价值所在。希望我们每一个人都能够学法、尊法、守法、爱法,勇于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为建设法治社会添砖加瓦,尽自己的一份力量。



新闻来源:公共管理学院 韩宗良摄影:责任编辑:康玉菲审核:丁恒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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