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呐喊》浅读

发布者:卢进丽发布时间:2019-03-13浏览次数:179

去年是2018年,也恰好是鲁迅先生写成《狂人日记》的一百年,而到了1923年中国的第一声《呐喊》终于发出。

读罢《呐喊》,似疯非疯的狂人、沦亡的孔乙己、吃下人血馒头的华小栓、麻木的阿Q……不禁让人唏嘘,一页一页的读过,冷汗也出了不少,也确信他们“都是旧中国的鬼魅”,一边读一边可怜着他们,也在同情周先生,他生活的时代竟是那样黑暗的年代。

随着不断地阅读,才发现这些发生在晚清的时间没有我们想象的那么恐怖亦没有任何美好。

《呐喊》中的第一篇《狂人日记》记录了一个被指为狂人的“正常人”在被日益加害中的胡言乱语,而这一篇文章中最令人印象深刻的,同样是令人拍案叫绝的部分是作者用正规文言自作的“序”,这一条序,无论从格式、语调、内容都完全符合旧习的陈规滥调,除了吸引读者想去了解狂人是谁,做了什么的同时,更为这一篇白话日记的奇与怪有所准备。这一序的设计,是对传统序的陈言滥调的嘲弄与讥讽。

在李欧梵先生的《铁屋的呐喊》中提到“由于将一种文体套用在另一文体中,不仅增加了主人公内心痛苦的主观性的广度”,而且由于一般认为文章主人公的思想就是作者内心的外延与表现,“这‘序’也就起到了把作者精神与读者拉近距离的作用。”

而这一篇日记的主旨已经是为人们所熟知的了,无非是借狂人之口讲述近四千年吃人的礼教,而我们如果注意了《狂人日记》完稿的日期,可以发现这一时间段与新文化运动、五四爱国运动紧密相关,狂人对封建礼教恶劣的憎恨与那一个时期提倡的反传统的思想是一致的,而大段的篇幅用白话文进行叙述,也应承了当时的白话文运动的风潮。

但是,这一篇文章有一个十分有意思的结尾,那就是最后,“清醒的”狂人喊出的“救救孩子!”同样引用李欧梵先生的观点,狂人日记的结尾并不在此,而是在最开始的序里。

那一片文言所写的“序”展示了什么呢?能作为所谓主流的存在文言文,暗示着狂人的“病”已经好了,这一设计就把以白话文所写的内容一概否定,以序引出白话文,同时以序否定了白话文,在悲剧与喜剧或者说闹剧之间的转化,正是鲁迅先生天才的体现。

鲁迅先生刻画人物的功力与他篇章构造的能力相比较,冲击最大的他的人物刻画的功力。鲁迅刻画人物的能力往往能运用反差与不协调,表现一种令人触目惊心地这么一个作用。

最突出的体现就是书中《孔乙己》的描写,长衫客人在里屋点菜吃酒,短衫客人在柜台外喝酒,但孔乙己是最为特殊的一人,“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表明了他作为读书人的身份,但是孔乙己又是站着喝酒的,一个穿长衫的读书人却混迹与短衫中。

“穿的虽然是长衫,可是又脏又破,似乎十多年没有补,也没有洗。”和“青白脸色,皱纹间时常夹些伤痕,一部乱蓬蓬的花白的胡子。”本应风光的身份象征是破旧的,与之作对比的是孔乙己身上不断的增加的伤痕,这不断增加的伤痕是孔乙己被社会排斥的耻辱标记,当然,最经典的描写是在孔乙己“偷书”被人揭穿是的窘迫,“孔乙己便涨红了脸,额上的青筋条条绽出。”与无力地争辩,“窃书不能算偷……窃书!……读书人的事,能算偷么?”

在孔乙己珍视的价值观引来的不过是“引得众人都哄笑起来:店内外充满了快活的空气。”

孔乙己这个人物非常像塞万提斯笔下描写的唐吉歌德。

他们是一类人,因为思想类型是一致的,同时他们都处在了相似的历史的转折期。

孔乙己也像唐吉歌德一样,执着于当时不被尊重的过去的价值观。所以,无论在谁的眼中,他都是可怜的甚至可笑的。以至于他的本名都无人知晓,只有一个“孔乙己”的绰号而已。“因为他姓孔,别人便从描红纸上的“上大人孔乙己”这半懂不懂的话里,替他取下一个绰号,叫做孔乙己。”而这里也出现了鲁迅先生惯用的反讽,孔乙己,似乎包含了儒家“克己复礼”的思想,但是孔乙己在整篇文章中,孔乙己他既不能克己也不能复礼。他为数不多的能证明自己对传统价值的依附以及文人身份的就是那一身补了又补的长衫以及文人的习惯,比方说窃书和喝酒,以及“考据源流”般的茴香豆的茴字的四种写法支撑着他的存在。但是,却不能为他的生活有所改善,甚至不能让他在人格上略显高贵。

在这一篇对孔乙己的描写中,推动整个故事向前运动的是“我”,在文中的第二段中提到就提到了“我从十二岁起,便在镇口的咸亨酒店里当伙计”,这时候的“我”应该已经是一成人,但从整篇文章中来看,“我”对孔乙己没有丝毫的怜悯甚至同情,无论是童年还是“现在”,岁月没有改变“我”的态度,在我的眼中孔乙己永远是一个值得嘲笑,捉弄的人。

那么,这样看来,这样的叙述者也是鲁迅先生所不屑的人,“我”和《祝福》里的叙述者一样(一个消极被动,情绪低落的所谓的知识分子),他们的作用都是用来衬托主人公的不幸,而同时也需要他们来不断地推动故事的前进,以及主人公痛苦的加深。

剧情的推进是靠这对人物描写的变化与突出实现的,而且在文章叙述者与文章主人公的突出之中,刻画人物,进而回到剧情的推进。

在以前的学习中,常说鲁迅文笔如刀,刀刀都能切中国民的劣根。这里就要提到鲁迅文章中最常用的技巧,那就是“象征的叙述”。

鲁迅文章中往往是多条线相互交错,而在这些线条之下,又有各自的象征含义,这些象征的总和,往往会使得一篇小说变成一篇寓言,最典型的代表作就是《药》。

一条线是对乡下夫妇为儿子求药的故事,即华家,而这里的“药”就是沾了人血的馒头,另一条并不是明朗的暗线是夏瑜的死。

这两家的姓氏合在一起“华夏”,这两家象征着中国的一半。华家的孩子病了,要用革命者的(夏家)孩子的血来治,这就象征着一个中国人,为另一个中国人毫无价值的做出了牺牲,夏瑜的死无非是为一些黑色交易“贡献”了原料。虽然,人血可以治痨病在《狂人日记》中已被提出过一次,但在这个地方又一次使用,而且是使用在华小栓一家上,本身就是以迷信行为,象征了迷信的思想。夏志清在《中国现代小说史》中提到了这一篇文章,“从政治思想的层次上,华小栓之死象征着封建制度之死,在革命变革中不可能再生。”那让我们延伸一下这句话,夏瑜的死是否象征着作为革命者革命的失败,在革命过程中的白白牺牲呢?在象征这一手法下,这样理解应该不会出现偏差。

而且,在《药》的后半段,为文中两条线安排了一次相遇,首先,是两人的坟墓相并在一起,其次是两人母亲的相遇与交谈。但这些都没有引起我的注意,相反,最具有争议和不同解释的是那一只“乌鸦”,文中对乌鸦的描述是简单而丰富的,“两人站在枯草丛里,仰面看那乌鸦;那乌鸦也在笔直的树枝间,缩着头,铁铸一般站着。”结尾处“只见那乌鸦张开两翅,一挫身,直向着远处的天空,箭也似的飞去了。”

关于乌鸦的形象象征,在中国向来表示厄运,而这只乌鸦的象征则是十分不明确的,虽然在《梦林玄解》和《周公解梦》分别有“梦烟中鸦乱飞。主灾祸重重、口舌是非之象。”和“乌鸦过头,主凶事。”的描述。但是李希凡先生在《<呐喊><彷徨>的思想与艺术》坚持认为这只乌鸦是象征着革命的希望,是革命新生的呐喊。但无论如何去理解这一只乌鸦的象征意义,都不可否认,鲁迅先生在对象征手法的运用上是炉火纯青的,至于那一只乌鸦的含义就应该交给鲁迅先生去解释了。

相比起《狂人日记》我更喜欢这一篇《药》,在这一篇文章中我们可以看到鲁迅先生对象征手法运用的探索或者说是成就。所以,《药》的含义是多重的,而它要表达的意思也要隐晦的多。

当然,作为一个对鲁迅先生了解并不多的学生,没有办法对其他文章和提到文章中的其他内容进行更深层次的了解和解读,但是,鲁迅先生留下的和我们要去了解的都很多。

新闻来源:公共管理学院 纪鹏飞摄影:责任编辑:康玉菲审核:丁恒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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