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忘初心的法律人——记我校“三八红旗手”公管学院宗玲

发布者:卢进丽发布时间:2018-06-29浏览次数:464

 

 

作为老师,她诲人不倦、为人师表;作为科研工作者,她坚持不懈、实事求是;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她志存高远、锲而不舍。

她就是我校公管学院宗玲副教授。

精心育人,帮助学生掌握过硬本领

1995年,宗玲来到矿大,成为一名法学教师,至今执教已有20余年,对于教学她有一套办法。

在教学中,她重视启发式教学,引导学生参与分析和讨论。提出问题后她并不简单地讲解答案,而是留给学生思考和解决问题的时间。

宗玲要求学生上课要带三样东西,与我们想象的“老三样”——书、笔记本和笔不同,她除了要求学生们带课程需要的教材外,还要求他们带法律条文以及司法考试的练习册。

“学法律的学生,大部分都要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而学生也十分看重这个考试,这是他们将来从事法律工作的门槛。”宗玲认为,只有平时学得精、学得扎实,才能在总复习时轻松一些,通过考试的几率更大一些。

宗玲除了在课堂上传道授业之外,还会带领学生们走出校门,到真正的法庭上旁听学习。“法学的特点就是实践性特别强,所以,除了在课堂上教授学生理论知识外,让学生体验真正的法庭也是非常必要的。”在课程结课之后,每位同学都要进行一场“模拟审判”,学生分组之后,要根据从本市法院拿来的真实案例进行审理并做出审判,让学生亲身体会到作为一名真正法官的流程。在这个过程中,不仅可以让学生加深对法律条文的理解,更会锻炼他们的思维推理能力,还能让他们感受到成为一名法官的乐趣。

师者,教之以事而喻诸德也。在宗玲的期望中,学生不仅要有过硬的学术功底,还应该有良好的道德素质和个人品德。良好的品德是立身之本,宗玲在教学中始终贯彻着“做人为本”的理念,在授业解惑的同时,秉承言传身教的传统,努力做到让学生“要成才,先成人”。

醉心科研,引导企业重视安全生产

作为教师,宗玲不仅在教学中广种桃李,在科研上也潜心修炼,取得了优异成果。

“大学是需要科研的。”而身处矿业大学平台上,宗玲和其他几位优秀的同事组建了一个专门研究安全生产法律方面的团队,将学校特色与专业科研完美地融合在了一起,团队建设有着天然的优势。

事实上,我国生产中安全事故频发一直受到国内外诟病。而从法学的角度看,宗玲认为,这与我国安全生产法律制度不健全有密切关系,所以她对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员工的安全培训、工伤赔偿和安全监管等项目的法律制定进行了大量研究。

宗玲认为,建立科学合理的法律责任制度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引导企业重视安全,从而避免或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她介绍道:“国外存在一项法律制度:如果企业发生了安全事故,企业可以向政府相关部门提出申请,政府部门在审查后,可以允许企业将本应缴纳给政府的罚款(也可能是多出罚款金额的款项)应用到改善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以及提高员工的安全能力方面中,从而预防下次事故的发生,这比单纯的罚款更有意义。”

信仰法律,维护社会秩序底线

与法律相伴多年,宗玲认为,教法学早已不仅是一项工作,更是一种信仰,法律是神圣维护着社会秩序的基本底线。

前些年,宗玲在实践中认识到我国的普法程度还远远不够,甚至司法机关的某些行为也有不规范的地方,很多人并不重视法律。这使她认识到,我国法律建设要走的路还很长。而现在,越来越多的人具有了初步的法律意识,普通民众懂得有事要找律师咨询,还可以去法院解决。作为一名法律人,宗玲说,她很欣喜看到了这些发生在身边的变化。

“三八红旗手”的荣誉不仅是认同,更是一种动力。宗玲表示,她仍会保持着对学生对法律的满腔热忱,一如既往地奉献自己,为学生的未来和法律的明天献出自己的一份力。

新闻来源:李远航 王洁 任刚摄影:责任编辑:卢进丽审核:刘尊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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