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龄不该是恶魔的保护伞 ——浅谈大连10岁女孩被害一事

发布者:卢进丽发布时间:2019-11-21浏览次数:213

女孩上完美术课,眼前浮现的依旧是美术中美轮美奂的世界,手中握满了属于自己人生的灿烂画卷,就是在此时此刻,一颗心怀恶魔的“少年”,用极其残忍的手段,捏碎了这朵五彩的花,从此,她的世界一片黑暗。

孩子,天堂里没有恶魔,拿起你的画笔,继续渲染你的缤纷世界吧!

大连10岁女孩就这样被一个13岁的男学生夺走了宝贵的生命。事发后,那一句“我虚岁14”,让人看了不寒而栗,在生理年龄13下到底隐藏着怎样一个心理严重扭曲的恶魔,他知法懂法,夺人性命后利用未成年人保护法从容脱逃,留下的只有血淋淋的现场和痛不欲生的受害人家属。杀人偿命在现代社会已不是通用,然而杀人当严惩这样基本的要求也成了奢望。

人之初,性本善,赞美了孩童最初的善良。然而,十四个春秋,可以让一张白纸画上和煦春阳、莎莎落叶,也足以让它泼满血腥与暴力。十四岁之下的他们,可以纯真如天使,也可以邪恶如恶魔。用来保护天使的法律对于恶魔竟然同样适用,这合适吗?在《亲爱的弗洛伊德》中说道:没有是非观念的孩子,是这个地球上最可怕的生物。他们有好奇心、行动力、破坏力以及《未成年人保护法》。以年龄一刀切来判定未成年人的罪行,正是其中一个争议。在我看来,未成年人的保护伞有存在的必要性,这可以保全大多数未成年人的安全以及合法利益,但是总有心理异常的未成年人,他们是披着年龄这张羊皮的恶狼,法律就应当针对这个群体有相对严厉的惩罚,罪行严重到一定程度,死刑也不为过。“还是孩子”这句话,绝不能再成为未成年人犯罪的挡箭牌!多年后,与其让社会笼罩在恶魔重见天日的恐惧中,不如让恶魔从此消失,也让那些正在黑化的失足少年看清楚,犯法意味着什么!杀人偿命看似偏激,并不是没有道理——同样是未成年人,你的生命难道比小女孩的珍贵吗?

一个决意凶狠的成年人是可怕的,一个决意凶狠的十三岁少年,某种程度上更加险恶。处在这样一个信息大爆炸的时代,未成年人常常被动接收多余的信息,这导致他们思想的早熟,这种早熟没有帮助他们获得更多责任感,没有帮助他们学会更理性的思考问题,反而与他们不够成熟的控制力及辨别能力形成矛盾,倘若不经过父母老师等长辈的正确引导,这种成熟最终会演变成价值观的缺陷,一步一步将孩子拉进地狱之门。俗话说“养不教父之过”,十三岁少年能走到今天,他的父母责任重大!

科技上,无数个爱因斯坦这样的科学家推动着世界的缓慢进步,然而只需少数几位能造出核弹的人就可以毁灭这个世界;道德法律上亦是如此,无数好人好事渐渐让社会温暖,然而只需要一位胡搅蛮缠摔倒的老太太,就可以冰封人们的心,让社会瞬间变得冷漠无比。如果我们原谅了一个恶魔,就会涌现出千千万万个恶魔,他们手握法律的盾,招摇于市,肆意撕扯着他人美丽的画卷,让那些梦见美好的人的夜晚,涂满了血腥的绝望!

新闻来源:土木学院 陈沛庚 龙祉含摄影:责任编辑:李亮审核:张庆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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