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摘录一语:“目之所及皆是回忆,心之所想皆是过往,眼之所看皆是遗憾。”初读之并不理解,只觉得是些“强说愁”的句子。再读之于一篇千帆过尽、物是人非的故事里,方才有所感悟,这究竟是怎样的感念。
人的一生在相聚与别离之间不停转换,陪伴不知分别苦,待到杨柳岸时,哀叹不已,谓之第一种遗憾;或物事或人景,皆有得有失,短到一瞬,久到多年。而其中最为折磨的,莫过于有且不为意,失去始珍惜,此为第二憾;有一种可记载所历种种的文体,叫做回忆。或刹那美满,抑或刻骨铭心,终将在岁月的催促下消弭了痕迹,归于平淡,乃至遗忘,此之谓第三种遗憾。三十方立,弱冠之年尚未能看破鸿蒙,所行所举,即失厘失毫,乃至自植苦果,不免所失重大。行事错,与人错,及物错,见小处错,一错再错,终成憾事,是为第四憾;佛曰前世三百次回眸方得以换来今生相遇,若因种种不值得,将这相遇变作擦肩而过,缘定的交集归于平行,无限接近却永不相交,称作第五憾。
为人一世,所历皆可粗作此五憾。是“人世几回伤往事,山形依旧枕寒流”,是“今年月夜时,月与灯依旧。不见去年人,泪湿春衫袖”是“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亦是“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
以此五憾,谐作无憾。